2008年6月6日 星期五

光著腳,走路。



記得以前在學校,教授常說:「同理心就是,穿別人的鞋子走一段路。」這一句英文諺語是這樣說的:「要想知道別人的鞋子合不合腳,穿上別人的鞋子走一英里。」

我想說,也許,有時候我們都別穿鞋了吧,一起光著腳走一段路吧。
我們穿的鞋太拘謹了,雖然好看得要命,但是也讓拇指痛得要命;我們穿的鞋太高了,雖然可以讓身材比例好得不得了,但是回家以後小腿也酸得不得了;我們穿的鞋太硬了,雖然大方又體面,但是咬腳的後跟讓我們走路一跛一跛無法平順。
現在,我們不只要穿自己的鞋感受自己的生命,還要試著穿上別人的鞋,瞭解別人的生命,對二十八歲的我們來說,有時候終究感覺太沉重了呀。

來,我們一起光著腳走一段路吧,把一切的束縛都丟掉,記得原原本本腳ㄚ子踏在土地上的感覺,把自己和別人的鞋子都先放一邊吧。

沒有留言: